张先生和王女士原本是一对再婚夫妻,最终却走向离婚的结局。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各自名下的房屋归各自所有,车辆归属于王女士,各自接受赠与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谁知婚离了,张先生却一纸诉状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说自己签了离婚协议、办了离婚后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要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
男子“出轨”后与妻子协议离婚,选择“净身出户”,并将夫妻共有房产份额赠与妻儿,15年后却又反悔要求追回。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离婚协议相关约定?案情回顾2007年,赵先生因自己婚内出轨,与妻子张女士协议离婚。
乌鲁木齐市民张女士:我与丈夫感情不和、争吵不断,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并约定办理离婚登记。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渠江:夫妻双方在离婚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民事合同,离婚协议还涉及身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