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有关要求及行业规范管理。今年11月1日起,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对商家和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闽南网8月8日讯 原本只在泉州中心市区开展的合标电动车挂牌工作,本月起扩展到全市各县市。昨日,泉州市交巡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一系列车管措施。会上还透露,今年1至7月,泉州全市已新增机动车15.4万辆,其中汽车8.2万辆、摩托车7.2万辆。
3月1日开始,交警暂时回收电动车带牌销售资质,市民需要挂牌只能前往辖区的交警部门办理上牌。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上周,她去市区中山南路买了一部合标电动车后,到鲤城交警大队挂牌,现场有不少市民排队等待。陈女士说,如果带牌销售可以恢复,这样买车就方便多了。
新华网福州8月11日电(记者 王雄 通讯员 王森森)今天上午8时许,家住石狮市凤里街道的魏老伯,开着自己刚买不久的国标电动车来到石狮车辆管理所办理上牌业务,挂上了“泉州•石狮00001”的号牌,成为了石狮第一辆上牌的“正规”电动车。
本报讯 (记者林钦固 通讯员廖银宝)日前,我县首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店在城区新安路台铃电动摩托车店正式启动,这标志着我县开始实行电动车带牌销售。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完全参照二轮摩托车“带牌销售”模式开展。
泉州台商投资区的合标电动车也要挂牌了,无牌的合标电动车上路将被交警依法查处。 昨日,记者从台商区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台商区正对合标电动车进行加强登记管理阶段,从本月11日开始,将对电动车无牌无证、违反交通规则等进行严处。
石狮推行电动车带牌销售已有3家电动车销售商申请被审核通过东南网1月22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王翰)从石狮交警车管部门,记者了解到,石狮市近期已启动电动车带牌销售,并审核通过三家电动车经销商的申请,在其经营网点设置带牌销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