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陈虹伶、陈捷报道: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2日发布的一批不动产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中,某发展公司诉某市场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引人注意。法院通过该案的审判指出,超出国家电价标准违法收取的电费应予退还。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以来,广东法院作为试点地区之一,以完善提级管辖机制、改革民事、行政再审制度为契机,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通过强化细化配套举措,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为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程序,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没上诉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在民事司法实践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当事人因为某些原因错过了上诉期限,对于上诉期限届满,未经过二审程序而已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若当事人此时认为存在错误,拟向法院提起再审,法院是否会予以受理、受理后是否会进入实体审理。
民事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败诉,当事人对生效的裁判结果不服的,一般说来,还可以申请再审、抗诉及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法律思维:五类情况应当再审。·第一类: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的应当再审。·第二类: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应当再审。·第三类:审判组织不合法,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应当再审。·第四类:审判人员审理过程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应当再审。
秦XX作为卖方的代表与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卖方盖章的主体不存在,但合同上打印的卖方主体存在,一审及二审均认定应以合同上打印的存在的卖方作为适格原告,完全忽略了合同的盖章及合同的实际履行,该合同盖章的主体不存在,实际履行卖方义务的主体、代表卖方进行签字、享受卖方权利的主体均是秦XX,因此,秦XX应为适格主体,并坚持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 ,广东省高院支持了秦XX的主张,认定一审、二审裁判错误并撤销了一审、二审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