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结果和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2023年1月6日1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济宁新闻网讯 济宁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7月13日9时10分发布《中心城区城市防汛应急响应解除令》,7月12日发生在市区的暴雨洪涝灾害,经过各区城防指和市城防指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抢险救灾及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济宁中心城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相关规定,现决定解除城市
大众网记者 刘宏蕾 济宁报道12月23日,记者从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2024年12月23日起,济宁市将经历一轮污染过程,部分时段将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济宁生态环境发布消息,11月25日20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根据济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研判专家团队会商结果,预计11月25日-11月27日,济宁市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济宁市自2021年11月25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25日20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