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被告宁女士产假休息期间,被公司安排继续工作,领取了生育津贴又拿了工资。事后公司要求宁女士退还公司在其产假期间发放的工资6.4万余元,仲裁裁决驳回公司请求后,公司起诉至法院,最终,房山法院同样驳回了公司的请求。
1.女职工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能同时享受吗?问政四川网友提问:我们单位现在要求去年同时领取了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女职工,退回生育津贴。我想问,四川省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能同时享受吗?单位要求退回生育津贴是否合法?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回复: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来源:【湛江日报-湛江新闻网】何先生:请问相关部门,在休产假期间是否还能领取生育津贴?雷州市人民政府: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