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学家们考证,古人发明出来的酷刑林林总总、花样百出,一共多达500余种。然而,凌迟而死对于罪犯来说,则是“极其不友好”的“极品”刑罚了,这种方式往往令观刑者感到恐怖残忍、血腥至极,同时,又令罪犯及罪犯家属瑟瑟发抖、遍体生寒,可谓是“既杀了人、又诛了心”。
我国古代历史上有很多残酷的刑罚,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凌迟”了,这种残酷的刑罚也是直到1905年4月才被废除,历史上死于“凌迟”的名人也是不在少数,相信大家都在电视剧里听过“拖出去,凌迟处死”的台词,但是对这种刑罚却是一知半解,今天小编用一个近代真实案例,来向大家揭开“凌迟”惨绝人寰
大家都知道古代有一种非常恐怖的极刑,那就是凌迟,那么犯人真的可以受3000刀而不死吗?凌迟可以说是古代十大酷刑之首一点都不为过,在犯人清醒的情况下,在犯人人体上硬生生的割3000多下,那种血腥场面实在是恐怖,但在古代医学不是那么发达的情况下能做到3000刀不死吗?
凌迟处死。凌迟作为一种刑法,初始于五代,那时候一般是八刀或者一百二十刀,但到了万恶的明朝这一数字升级到了三千刀。血肉之躯要想承受三千刀之后才死去,这需要刽子手的精准技术。一般来说在没有挨完刀子前,犯人不准断气否则行刑人要受到惩罚。但是这太为难刽子手了,往往没割完人就气绝身亡。
今天就带大家通过这篇500多字的小短文了解一下。凌迟作为我国古代著名的刑法之一,就是用刀一刀一刀的切人身上的肉,直至死亡,可谓是非常残忍啊,一般来讲,凌迟一般从胸部开割 ,等到把肉割尽了呢,就刨腹断首,使犯人毙命。
清军入关后对于异族人的压迫遭到了本土人士强烈的抵抗,屠杀烧城始终都无法根绝前朝反清的想法,于是统治者决定向前朝历代学习,把能用的酷刑都用上,其中包括:剥皮,腰斩,凌迟,俱五刑,烹煮,车裂,刖刑,宫刑,缢首,鸠毒等只有受刑人忍不了没有施刑法者想不到的刑法。
凌迟”的名目初见于《辽史·刑法志》,北宋末渐亦沿用,不过多称之为“剐刑”。第二刀是左胸脯乳处,如法炮制,接二连三的肉块从一个健壮的人体上纷纷脱落,直到第五十刀,刚好把胸肌旋尽,可见肋骨薄膜覆盖下的心脏突突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