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城镇户籍劳动者初次办理失业登记的,由劳动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填写《郴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进行失业登记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提供以下材料:
失业登记办事指南事项简述: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处于无业状态的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人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任一地点进行失业登记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