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人”,是指在网络上公开他人姓名等个人信息,但在互联网上无底线“挂人”泄愤,可能会带来法律风险。记者11月23日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网络侵权纠纷案件,被告被诉在网上指责原告抄袭,将其姓名挂在网上,引发网友对原告进行围攻。
“人肉搜索”泄露隐私,危害不小,但现在还有一种相较于“人肉搜索”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网络暴力行为,那就是网络“开盒挂人”。“开盒挂人”是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是指不法分子恶意公开他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社交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煽动网民进行攻击谩骂。
微博“大V”刘某因收到孙某的一条私信,遂将孙某的信息“挂”出来,并配有侮辱性言论,引发网友对孙某的网络暴力。孙某为息事宁人,通过微博私信多次向刘某表达歉意,但刘某均未接受,并将孙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孙某在其个人微博及就读学校官网发布道歉信并支付精神损失费。
日前,官方强调严厉打击恶意“开盒挂人”的行为。那么什么是“开盒挂人”,你了解吗?“开盒挂人”是一种网络暴力的行为,指的是通过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等),并将其公开在网上,以达到威胁、羞辱或报复的目的。
来源:辽沈晚报 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发布近五年涉网络暴力案件审理情况报告。媒体注意到,在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法律类微博“大V”私信被骂后“挂人”泄愤,被法院认定构成对他人人格权的侵害。案情显示,刘某是微博平台的法律类“大V”博主,粉丝数量近50万。
微博“大V”私信被骂后“挂人”泄愤被判侵权。8月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近五年涉网络暴力案件审理情况报告。媒体注意到,在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法律类“大V”博主因遭遇私信辱骂,遂通过“挂人”等方式宣泄情绪,被法院认定构成对他人人格权的侵害。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8月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举行涉网络暴力新闻发布会,通报涉网络暴力案件审判情况及典型案例。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刘某与孙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入选典型案例,法院表示,以“人肉搜索”“挂人”等方式宣泄情绪,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对他人人格权的侵害。
微博“大V”私信被骂后“挂人”泄愤被判侵权。8月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近五年涉网络暴力案件审理情况报告。 媒体注意到,在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法律类“大V”博主因遭遇私信辱骂,遂通过“挂人”等方式宣泄情绪,被法院认定构成对他人人格权的侵害。
来源:【人民网】以案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