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包括制定提升消费能力、增加优质供给、改善消费环境专项措施,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提质升级。为了支持住房消费,今天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梳理了“公积金6条”政策,从贷款、租房、交易等方面助力缴存职工在宁波安居乐居。
《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等有关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扩大政策受益群体,不断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等有关政策的通知》。
宁波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将在执行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的政策基础上,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延长购房补贴政策等。2024年7月9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5倍调整为20倍。
今天(9日),浙江宁波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在执行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的政策基础上,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延长购房补贴等政策。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上,可贷额度倍数、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
原标题:宁波:首次申请公积金在本市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提至130万元/户央广网北京10月9日消息(记者门庭婷)近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等有关政策的通知》。
10月12日,据“象山发布”,宁波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从2023年9月28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数认定都发生了变化。象山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市中心的要求,对首付比例和套数认定都做了调整。
10月6日,据微信公众号“宁波住建”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 《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等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于2024年10月6日起实施。
今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重点支持首套购房需求,满足合理的“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帮扶房地产企业纾困,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4月18日,据微信公众号“宁波发布”消息,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