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新版土地征拆办法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规范土地征收流程和程序,实施动态市场评估定值,且分别施以周边商品房价格10%的一次性签约补助和每户最高43.2万元的货币补偿奖励、14.4万元的限时搬迁奖励。
近期,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在官网公示了《惠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简称,《细则》)。《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惠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近期,惠州公布了一批土地征收预公告。涉及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根据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现拟依法征收仲恺高新区潼湖镇琥珀村约 1.2727 公顷集体土地,作为琥珀村项目建设用地。
为进一步规范惠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了《惠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12月23日在惠城区政府网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_政务要闻】土地征收事关被征地群众切身利益,征收进度也直接影响着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日前,惠州市政府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办法》在原有办法基础上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进一步规范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