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记者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自今日起,广州市集中推出剩余经济适用住房(下称“经适房”)共705套,公开向全市已取得《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以下称《准购证明》),且《准购证明》有效期在2013年4月12日(含当天)之后未被取消轮候资格的轮候家庭销售。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贾政)昨日起,广州集中推出705套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这是继2017年后,广州市再次推出经济适用房。据介绍,本次推出供应的经适房为广州市剩余经适房,销售完成后,广州不再推出销售经适房,也就是说这将是广州最后一批经济适用房。
7月19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公告》。公告称,广州于2020年11月推出供应剩余经济适用住房,经资格复核确定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购家庭名单及选房顺序,并于今年6月15日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微信小程序“穗经适房”进行公告。
岳阳晚报全媒体讯(记者 陈垦)近日,市民董先生致电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称其在岳阳楼区金鹗街道逸馨花园购买了一套房子,是政府拆迁之后分配的经济适用房,现想要办理过户。但听说经济适用房需要购买满5年才能过户,希望有关部门对此问题给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