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调整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相关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6451元。
公积金新政来了!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决定。4月23日,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点击上方“北方网”订阅我们!天津【5月1日天津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15%调整为12%】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等四部委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 2016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2%。
【天津调整2024年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昨天,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7月1日起,企业、事业单位可将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即低于30%的可根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细则出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主持人:近日,《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并将从12月25号起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额度又如何计算?
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延长《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19〕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9月30日。政策解读一、本次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中新网天津12月20日电 (周亚强 刘峰奇)记者20日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政策《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布,将于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公积金,参加自愿、退出自由。
进入到2025年1月1日,多个地区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基数,甚至是一些使用管理办法和政策。那么我们就来看看究竟是哪些地区,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看看有没有你所在的地区,对于部分调整的地区,会给予购房者带来一个什么样的好处呢?
2月2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日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对《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津公积金中心发〔2023〕28号)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自2024年10月28日起执行。
2月2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2025年以来,楼市新政未停歇,近期政策“高发地”集中于公积金。近期,天津、哈尔滨、青岛、兰州、成都、大连等多地,密集出台公积金新政,集中于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试点“直付房租”、支持代际互助、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等方面。
2月25日,天津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开年以来,全国多地密集出台住房公积金优化政策,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