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手机已成为年轻人必不可少的时尚单品,但手机更新迭代快且价格高昂,很多年轻人向往最新款的手机却没有相应的消费能力。为了迎合年轻人超前消费的需求,许多手机租赁平台应运而生。但一些人因超前消费后又无力偿还租金,也产生了一系列纠纷。
案例来源:关王庙法庭“小王,又换新手机啦”“是啊,苹果最新款”“真好,手机想买就买”“这是我在网上租的”“交上几个月钱,这手机就是我的了”时下,智能手机更新换代迅速且价格愈来愈高,在迎合年轻消费群体的需求下,各大手机租赁网络平台应运而生。
转自:山东高法鲁法案例【2024】693(图源网络 侵删)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出租”手机业务悄然兴起,这样不仅可提前享受新产品,还可分期还款,缓解经济压力,但也导致了部分年轻人为了“面子”而“超钱消费”。
近期,不少消费者反映遭遇手机“以租代购”陷阱,相关讨论引发关注。“以租代购”即消费者对租赁产品按期支付租金,获得使用权,租赁到期后选择退还或买断。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可通过信用数据取代高押金,以较低成本对价格较贵的新产品进行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