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果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我公司是2020年度设立的企业,已完成企业所得税2021年度汇算清缴,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请问从何时起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此项减免政策。
申税小微2022年3月4日,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主要内容及征收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查阅有关政策答复口径,税务总局对2019年1月—2024年7月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即问即答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编制形成了《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今天了解“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相关问答。
12366热点梳理问答来啦近期,有纳税人咨询我们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今天,申税小微为大家梳理了一些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1.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9月份预计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请问能够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