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订发布公司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业务指引】财联社5月5日电,上交所发布并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一是优化整合前期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二是聚焦风险导向、优化披露标准。
本报记者 邢 萌5月5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公司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相关业务指引,旨在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针对性,进一步强化债券信息披露的风险揭示功能,切实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不断提高债券存续期监管质效。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5月5日晚,上交所发布并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近年来,随着债券市场发展和外部信用环境的变化,各方对债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 (黄盛)据上交所和深交所消息,日前两大交易所分别就公司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业务发布新的指引,以进一步加强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机制建设,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针对性,切实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不断提高债券存续期监管质效。
央广网北京5月5日消息(记者 孙汝祥)上交所今日发布并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强化债券信息披露的风险揭示功能,促进形成合理定价,提高债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压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
本报记者 邢萌5月5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公司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相关业务指引,旨在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针对性,进一步强化债券信息披露的风险揭示功能,切实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不断提高债券存续期监管质效。
为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统一,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制度,促进我国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5月1日施行。
为规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年报信息披露行为,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公司债券年报准则》),以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内地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3日在例行发布会上指出,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公司债券半年报准则以及补充规定。公司债券半年报准则共4章50条。新三板挂牌公司将由股转公司另行发布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邓舸指出,今后证监会将加强对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的监管,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城投融资情况不管是考虑监管政策对区县、债务率、担保、或一般预算收入的限制,从交易所到银行间,从证监会到发改委,各审核机构对平台的审核标准逐步收紧,各种传闻限制更是层出不穷,银行间交易所发债的口径逐步转移到以是否有存量隐性债务和所在区域的风险登记分类两大维度进行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