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这一处理办法将在年底前正式公布,这是我国首个惩治师德失范问题的法规。该办法明确为师德划出“红线”,包括体罚学生、收受学生送礼、有偿补课等行为均被列为教师禁行行为。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7日讯(通讯员 胡竹林)为深入推进师德师风与清廉学校建设,严格规范广大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近日,洪江区幸福路小学在学校党总支的安排下,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
日前,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日前,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针对如何让教师正当实施教育惩戒,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教师应当审慎使用教育惩戒,与鼓励、劝导、积极管教等教育方式相结合,确有必要再合理使用。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我省教育大会精神,强化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健全教师管理机制,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河南省实施〈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新京报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12月21日,2020版《锦州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处理办法》正式实施,中小学在职教师如有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补课、组织自己班学生有偿补课等四种情形,一旦查实就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