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暂定供暖延迟至3月31日】最新好消息!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2021年采暖季延长供暖的通知:根据气象情况研判,除张家口、承德、秦皇岛3市按照当地法定时间外,其他法定3月15日停暖的地方供暖时间暂定延长至3月31日。
按照河北省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应对大风寒潮确保群众取暖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依据供热气象会商结果,结合清明小长假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居家防疫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主城区继续延长供热至4月6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