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从2021年1月开始,凡是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充养老保险,如果你是从18岁开始缴纳居民养老保险,一直到65岁之前都是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充养老保险的。
明年起,山西将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目前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已明确,个人按年缴费,分为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等5个档次。
推动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改善城乡居民的养老待遇水平,是当前国家重点改革政策,随着老龄化人口的加剧以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提升,在2021年国家就开始大力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从而改善人民群众的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听众热线》栏目组与离石区社会保险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查询薛女士个人信息后得知,薛女士年龄已超过65周岁,需要通过民生山西APP申请补缴,因薛女士之前申请错误所以导致现在不能缴费,工作人员已将薛女士申请错误的信息撤销,现在薛女士可以正常缴费。
8 月 20 日,有媒体报道,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已下降至 " 不到三个人养一个人 ",未来面临养老金支付压力较大,对此问题的最新思路是用住房公 积金补充养老保险,受到广泛关注。然而,从目前制度规定和政策实践来看,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于法不允,于理不通,可行性不强。
一、政策实施日期基本养老保险2010年10月18日补充养老保险 2021年1月1日(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建立)二、待遇领取年龄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60周岁补充养老保险 年满65周岁三、缴费档次及政府补贴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共10个档次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500
经系统核查,截止目前,2025年1-2月份我区城乡居民到龄仍欠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险”)保费人员452人(见附件一)、欠缴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补充险”)保费人员836人(见附件二)。
(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三号)《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谁能领?领多少?怎么领?12月26日,省人社厅就部分热点问题作出详解。根据新规,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