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给,从下一年起由迁入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同时,《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明确,申请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亲爱的战友们,随着八一建军节的临近,我想再次提醒大家,我们的祖国从未忘记为国家付出的伤残军人。每年的抚恤金都在增长,党和国家始终坚定地关心和支持我们。回想2003年,因战伤残的一级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是9960元,而因公的则是9800元。
来源:新华社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根据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