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小偷偷窃头盔被停车场旁边的监控拍下扬子晚报网11月26日讯(通讯员 刘昱彤 陈欢)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要求骑行电动车的车主必须佩戴头盔。然而,就在头盔开始普及之时,不法分子们竟打起了头盔的歪心思。
10月26日上午,在玉林城区人民中路金城商厦附近,市民周先生准备骑行共享电单车时,发现车筐内的头盔不见踪影,他无奈只能再寻找其他共享车辆。记者走访多条投放路段发现,多辆美团、哈啰、青桔品牌的共享电单车上配备头盔丢失。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9月9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9月7日,南国都市报抖音官方平台发布了一则视频:两名男子骑车在经过海口市新埠岛西苑路时顺手拿走他人电动车上悬挂的头盔。这两名男子的举动被监控全程拍下,视频发布后吸引了众多网友关注。
【来源:海峡都市报】N海都全媒体记者吴诗榕 通讯员 陈丽惠“本来头盔也不值钱,以为不会找回来了,没想到派出所的民警们这么重视,抓到盗窃者并找回了失物,让我感受到了正义的力量,特别感谢本次案件处理中的警官们。
来源:【荆州日报】“我本来有头盔,但是不知道怎么就不见了,我着急接我的小孙子,看到这个头盔和我的很像,我就拿了。”肖奶奶懊悔地低下了头。“您的头盔不见了,也不能拿别人的头盔啊,这属于盗窃!”沙市区公安分局西区派出所案件办理队民警杨斌哭笑不得说道。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丁美薇 叶萌)“警察同志,我的摩托车帽子被偷了,虽然不是什么很值钱的东西,但那是我爸生前送我的。能帮我找找吗?”近日,市民方先生匆匆忙忙赶到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汉口客运站派出所报警求助。值班民警高麟一边安抚报警人情绪,一边向其了解详细情况。
记者获悉,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于近日仅用2小时成功破获某摩托车店被盗窃案件,抓获嫌疑人2人,追回被盗摩托车1辆。案件回顾近日下午2时许,事主李先生报案称,其店内1辆摩托车和1个头盔被盗,请求民警帮助找回。接报后,清城分局打击“盗抢骗销”专业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