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最近向标点帮忙求助,自己在南京的知名大超市购买的大牌火腿肠居然吃出了蛆虫,并且家里的孩子已经食用,还发生了严重呕吐。求助人李女士介绍,今年1月,自己在晓庄国际广场苏果超市购买了一包双汇王中王火腿肠,第二天就被孩子吃掉了一根,家长在收拾火腿肠包装时,却发现了令他们吃惊的一幕。
双汇火腿肠竟吃出活肉虫厂家负责人:包装破损导致变质生虫 正协商赔偿本报讯 (记者刘畅文/摄) “没想到火腿肠竟然能吃出虫子,真是太恶心了!”9日,家住哈市道里区海富康城小区的孙先生拨打记者电话反映自己购买的火腿肠有虫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致电消费者,称今年8月初在超市购买的双汇王中王火腿肠里吃出了活蛆,且同一包装袋内的多个火腿肠均出现破损,变质的现象,引人不适。贾女士购买的这箱火腿于六月上旬寄到了武汉,外包装盒上面写着生产日期为今年的 4 月 21 日。
11月4日。广东惠州。惠东县的林先生爆料称,他于11月1日在超市买了一根双汇火腿肠,咬开之后发现生蛆,第二天凌晨自己就因发烧就医。林先生和厂家业务员沟通,业务员表示按照公司规定只能赔偿一到两百。随后,记者联系了业务员,业务员表示,林先生只是看到火腿肠上有蛆,又没有吃进去。
“龙大火腿吃出‘老鼠尾巴’状异物”事件检测结果披露。3月3日,龙大美食针对旗下“龙大肉食”牌火腿疑似吃出异物一事发布情况声明称,经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权威机构检测调查,已排除涉事火腿“异物”为老鼠尾巴,高度疑似为动物血管。
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消费者苏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他在东方甄选网购的火腿肠中发现异物客服竟回复不属于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赔一根火腿肠消费者所言是否属实记者就此展开调查8月18日,苏先生在东方甄选直播间花费34.
极目新闻记者 杨锦英近日,有网友向极目新闻爆料称,5月19日其从东莞市一家生鲜超市网购了一根双汇香肠,到家后竟发现香肠有部分已经腐烂并且爬出了蛆虫,门店至今未做赔付。22日,极目新闻记者向生鲜超市属地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工作人员已赴涉事门店核查,之后将召集双方协商。
8月12日,黑龙江哈尔滨,网友发布视频称:8月2日在超市购买的金锣鸡肉肠,打开发现“活虫”恶心死了。后联系经销商表示:未过期产品,一旦售出概不负责,须与厂家联系。目前消费者已投诉。食品安全须重视,希望有关部门抓紧处理一下。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说法。
不久前的4月14日,双汇火腿肠又现异物事件。消费者在吃火腿肠后,感觉口腔内有异物划伤舌头,马上吐出来,发现竟然是一个粗长的尖锐异物。新晚报记者在黑猫投诉上,发现关于双汇的异物投诉问题就有402条,包括异物,苍蝇,肉虫等。
——过期未过期?金锣质量问题引众怒,经销商“甩锅”厂家引热议近日,一则关于金锣鸡肉肠的惊人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据网友爆料,8月2日,在黑龙江哈尔滨某超市购买的金锣鸡肉肠中,竟然发现了令人作呕的活虫!
晚上黄某食用了一半火腿肠时,发现袋里有虫子在爬动,顿时恶心反胃,食欲全无。《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部法律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法》中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它再次明确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加大了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销售者的惩治力度,惩罚性赔偿的规范意旨在于规制影响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行为,其适用应以此为限,不应随意扩大,虽然第一百四十八条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加大,但也存在着主张主体范围不清,赔偿金数额计算不合理等诸多问题,还需不断完善。
女子购买某品牌鸡肉肠打开发现活虫,供应商回应令网友愤怒。近日,黑龙江一位赵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自己买到的某品牌鸡肉肠里惊现多条活虫,视频一经发布便引发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表示“画面太美不敢看”,“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