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等相关费用,但男方未如约履行,女方诉至法院能追讨回来吗?原告小黎和被告小曹于2017年登记结婚,2018年双方生育一子,生产时由于羊水栓塞导致孩子脑瘫发育停滞,此后家庭矛盾不断,2019年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并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一段不幸的婚姻伤害的不仅是夫妻感情,还有无辜的孩子。夫妻双方尚未离婚一方未尽抚养孩子的义务能否主张这段时间的抚养费?案情简介2011年底,洄水镇的甄美丽和贾英俊(均为化名)经人介绍认识后步入婚姻,后生育了两个儿子。
人生在世,有些人注定需要面对,有些事根本无法回避,有些债赖也赖不掉。就像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不是简单的感情和债务问题,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根本没有道理可讲,也是无法推卸掉的,早早想明白这一点,痛痛快快的付出,或许会形成双赢的局面。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5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司小宣/文 杨希/漫画) 夫妻没离婚,能追讨抚养费吗?打离婚官司,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吗?遗嘱没给他留份额,残疾人还能分到遗产吗……近期,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婚姻家事有关的咨询。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一别两宽,此时孩子抚养费谁来出、出多少的问题,则成为导致双方矛盾的又一诱因,孩子幼小的心灵也常因此再次受到伤害。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随着感情破裂夫妻关系发生变化,抚养费的主张也有所不同。
夫妻双方分居多年,其间女方独自抚养子女,那么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费吗?近日,临沭法院审结一起涉子女抚养费离婚纠纷案件。王女士和李先生于2011年3月登记结婚,2014年生育女儿玲玲(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