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问题,对于一个拆迁律师来说并不罕见。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胜诉后,委托人按照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健律师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强拆维权律师费、安置过渡费、临时安置补助和奖励费用及利息的赔偿。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