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等24人自2013年10月起陆续进入某构件公司工作,后又被安排到关联公司某建材公司处工作。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认为,某桩业公司书面征求包含陈某某等24名劳动者在内的某建材公司全体职工“转签”劳动合同意向,征求意见时明确属于“转签”性质,陈某某等24名劳动者劳动关系发生转移属于该桩业公司主动接纳行为,陈某某等24名劳动者至桩业公司工作并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而是根据原用人单位建材公司、新用人单位桩业公司安排,且陈某某等24名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与劳动关系变更前一致,因此陈某某等24名劳动者应当认定为“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在计算经济赔偿金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合并计算。
企业在出现经营状况不佳、业务萎缩、政策限制等情况时,常常会使用安排员工待岗的手段,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但是很多企业却把安排员工待岗,当成变相裁员或逼迫员工自行离职,来降低解除员工补偿的妙计,其实,法律中规定了企业合法安排员工待岗的前提和要求,违法安排员工待岗,很可能就会伴生出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员工以此为由离职,就可以向企业主张补偿。
大河网讯 “‘空壳’物流公司利用招聘网站发布万元招聘广告,又通过花言巧语诱骗求职者‘自愿’背负高额贷款购买货车……”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面试后,他们背上了高额贷款》引发热议。在感叹长见识的同时,网友们也抛出些许疑问:招聘背后的这些花样诈骗,怎么识?
央视网微信公号 “月薪5万到8万,但形象要求高,整形后可安排入职,没钱整形也没关系,可以贷款,入职即可报销”。这种“好事”你会相信吗?这样看似美好的招聘语背后,实际上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在云南昆明,就有许多女性求职者因为相信了这样的广告信息,落入了一场预谋已久的“美丽贷”骗局。
我是一名中医儿科学专硕应届生,今年 7 月入职本地一家三级乙等县中医医院儿科。医院事先承诺:正式入职后尽快安排编制。到手一共 20w 安家费(分 3 次发放,2 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发放),试用期 3 个月,通过入职当年 9 月份的「人才引进」流程,不出意外就可以获得正式编制。
公司我们几个新人,我是最后一个去的新人,第一个成功开发客户成功的新人,然后把公司的业务让我去做,有时候出去就是一天。其他几个新人在公司开发客户,我就少了一天的本职工作。带我出去开会,陪客户。现在又把其他的工作让我去做。本职工作开发客户时间就少了。
小弟刚考上市直事业单位,还在政审阶段,后面还要经过编办、公示、聘用程序,而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上一级,即市某公务员局)就通知提前过去干活了,没工资白干活是肯定的,补贴也是没有的,就想问问这样的工作有前途吗?本单位还没报到就被上级借走,而且很有可能是长期借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