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按每一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对于有多个研发项目的企业,其有的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占比不到10%,有的超过10%,不同研发项目的限额不能调剂使用。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呈现出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的特点,对支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为帮助纳税人全方位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我们制作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系列图解”。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询了解政策,更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已经成为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抓手,对支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研发费用归集是研发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帮助大家更加准确、规范地归集研发费用,申税小微对研发费用归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快来了解一下吧!1.
申税小微,我看到你的提醒:10月申报期可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我们企业第二季度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第三季度确实还能享受对吧?当然可以!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别着急,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申税小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写道,“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