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切实保障民办学校的正常运营,依法保护举办者的合法权益,成都市教育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成都市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方式分为主动变更和依职权变更。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介绍,《实施条例》明确了民办学校举办的鼓励与限制规范,特别是增加对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的限制,针对举办者变更、集团化办学、在线教育、学校名称等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出了规定。
本 案 背 景由于民办学校不属于《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调整民资办学行为的法律法规中又无对举办者知情权的明确规定,致使一些学校举办人要求行使知情权的时候往往找不到充分的法律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的积极性。
2016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和2021年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均对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认可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给了举办者退出民办学校的机会,也给了期望通过接手已设立的民办学校参与民办教育的人希望。
田光成:中国民办教育法律专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研究分会副理事长;2010年7月29日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了“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之后,经过六年时间的探索,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完成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工作。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顾丽娟)近日,兰州市教育局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针对民办学校发展瓶颈问题,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核心,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市民办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试行)》,“一正一负”进行专项突破
相比于现行《公司法》,新《公司法》修订的内容较多。营利性民办学校既是民办学校,也是公司法人,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营利性法人,根据《工商总局 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原则上应当同时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公司法》的规定。
6月26日下午,为进一步贯彻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和上海一中院2023年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审判质效,推进适法统一,强化司法裁判示范引领效果,上海一中院在闵行法院召开一中辖区2023年上半年民事审判工作片会,会议主要围绕劳动争议审判工作展开,聚焦研讨典型案件、凝聚辖区共识,部署下半年辖区民事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