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个税迎来新变化,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公告显示,2021年起,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规定,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最近,有纳税人咨询减除费用方面的问题,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减除费用的扣除;如何一次性扣除减除费用,等等。今天,申税小微梳理了有关减除费用的知识点,大家一起来学习吧!01同时取得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如何扣除6万减除费用?
一、系统为什么会有提示?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预扣预缴部分符合条件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时,可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累计减除费用。
又到了每年一度的2月个税申报季,大家都知道,这时候有一项重要的操作——减除费用扣减确认。今天,咱就来好好唠唠,怎么顺利完成这项操作,避免踩坑。一、减除费用扣减确认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每年2月申报1月税款时,要对减除费用扣减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