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篇小王申税小微,我今天登录个税APP进行2023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发现我的收入明细中存在实际未取得的收入记录,怎么办?您先别急,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是正常现象,无需发起异议申诉,建议先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申税小微1.
随后,我们按程序组建了复议组,调取了小郭案件的调查报告、审理报告、案卷、证据等相关资料。原来,去年底,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在办理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问题线索的过程中发现,某农产品加工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其工程量发生了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异议申请后复议的,法院不得在复议程序中对异议进行实质性审查裁判要旨异议人对驳回异议申请裁定不服申请复议后,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执行异议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驳回申请裁定,并指令执行法院按照异议程序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而不能在复议程序中对其异议进行实
【裁判要旨】根据《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1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个很有趣的事是,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有十几条提问都是“如何撤销个税app中的申诉”,为什么要撤销的原因很多,有的是“触屏手机误操作”,有的是“错误提交”,有的是“暂时忘记有在这个公司从事工作时间”,还有比较诚实的是“老板以未发完的工资要挟,让撤销”。
简单却有效的撤回异议执行异议,一个助力执行克难的程序,当事人进入异议程序后,为何还要申请撤回呢?下面请看案例: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庞某与某果品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某果品站未依法清算就办理了注销登记。执行法官孟春权多次传唤该果品站经营者张某到庭,张某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