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亦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现实生活中,婚约虽然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但作为一种民风习俗,有其自身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文化背景。按照我国迎亲嫁娶的民间婚俗,订婚男女往往会有一些财物往来,俗称彩礼。
据山东菏泽中院10月17日消息,2022年,马某、韩某经媒人张某军介绍相识,并于同年举行订婚仪式。订婚当日,马某给付韩某彩礼礼金188000元,韩某回礼20000元。后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男方马某提出解除婚约,女方韩某以男方先提出悔婚为由拒不返还彩礼。为此,双方诉至法院。
来源:澎湃新闻 “要治理高价彩礼,就要动媒人的‘奶酪’。”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姻介绍费引发的纠纷案件,法院在公布案情的同时提醒道,“做红娘牵红线,是行善积德的好事”,切莫当成赚钱的机会,借婚姻索取财物。
甘肃省镇原县一男子经人介绍认识当地一名女子,两人很快恋爱同居。为了结婚,男方支付给女方近7万元。但在婚期临近时,男子发现未婚妻患有抑郁症,待未婚妻就医治疗出院后便提出悔婚。事后,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相应彩礼。
记者 刘一诺举办了订婚仪式,后又因琐事纠纷分手,那么订婚仪式上给出去的彩礼、首饰怎么办?近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秦风和景芳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二人短暂相处后按照当地习俗举行订婚仪式,秦风给对方彩礼礼金3.
男女双方订婚后,又因关系恶化而决定取消婚约。那么,男方在订婚时给付女方的现金、金饰以及微信转账等共计50余万元是否属于彩礼?可否主张退回?近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消息,男女双方订婚后,又因关系恶化而决定取消婚约。男方在订婚时给付女方的现金、金饰以及微信转账等共计50余万元是否属于彩礼,可否主张退回?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即女方应返还41万元并退还“五金”首饰。
近日,湘潭中院发布一起案例:小刚与小美于2016年12月相识恋爱,并于2022年2月订婚,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订婚当日,小刚家按照当地习俗向小美家给付订婚礼金12000元。2023年4月,小刚给付小美及其父母彩礼金188000元。
7月6日,据九派新闻报道,近日,一网友在甘肃庆阳镇原县政府官网“领导信箱”留言,称被索要28.8万元彩礼,请求当地整治高价彩礼现象。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关注与热议,有人在评论区称,女方家庭已经全部退还彩礼并取消了订婚。7月6日,记者就此事向镇原县委宣传部求证。
近日,网络一篇报道《16岁少女被“丈夫”胁迫带回四川,途经田东机智报警获救:“爸妈把我给卖了”》,引发网络关注。2月22日,川观新闻记者前往四川普格县采访。“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全面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