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埇桥区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调整结果报告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万源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4月一、调整的目的为保障埇桥区集体土地上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属物补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调整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
安徽宿州:强拆前未签补偿协议、未作征收决定。基本案情:2017年6月2日,XX县人民政府发布南酒厂项目征收决定及补偿安置方案,协议签订期限为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7月2日,规定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的,县政府将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或履行房屋拆除程序。
二中广场周边改造项目从9月2日启动至今,征迁工作快速有序推进。11月8日上午,二中广场区域征迁工作再有新进展。据了解,继文苑巷东侧、二中广场西南侧房屋拆除后,当天上午位于二中广场西北角的如家酒店、老乡鸡等处房屋正式拆除,一时间刷爆微博、微信朋友圈。
宽敞明亮的办事大厅里一派繁忙景象。 洪曙光 摄初秋,皖北大地正是丰收的繁忙季节。安徽省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16个窗口无一虚席, 办事大厅里人来人往,登记工作紧张而有序。正在办事大厅里例行巡视的中心主任李本洲对记者说,“最近天天都是这么多人,每天都要受理200多件。
常年在宿州居住的朋友,一定能感觉到宿州近年来巨大的变化,宿州城市化的脚步推进速度越来越快,如今城中村在宿州之中已非常少见,很多当地的人们生活质量都得到了质的提升,人们在拆迁过程之中,不仅获得了大量的拆迁赔款更是能分得到小区楼房等安置住宅,但很多看到宿州其他城中村得以拆迁的村子也期待着能有一天自己的城中村可以早日拆迁,但拆迁本身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准备,一切是要按照计划推进。
在被征收人房屋已经因强拆灭失,且行政机关无法对该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选取与被拆除房屋相邻,房屋结构、所在区域基本相同的其他被征收人的房屋作为参考,并参照其他被征收人所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方案以及房屋面积的认定、房屋之间的差异等因素,综合确定被征收人房屋的赔偿依据、标准及方式。行 政 裁 定 书。被申请人杜建平,男,1956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
大皖新闻讯1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发布《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及政策解读。其中规定,被征收的土地已经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归被征地农户所有,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全部归被征地农户所有。该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消息:近日,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称,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15日,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发布2021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意见(试行), 本年度宿州城区小学招生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至8月15日,招生对象为至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和《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宿州黄淮海智慧物流产业园区2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5月16日下午,宿州市委书记张曙光深入部分城乡建设工地,查看征迁及重点工程建设情况。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抓有利时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城市建设成果。市领导赵琳、侯家春、武敏,以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陪同查看。
“以前住的是低矮的平房,一到夏天,垃圾清运不方便、污水排放不顺畅,现在住上高楼,小区卫生也好了,一切都很舒服!”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唐园北区小区的一位老人,谈起搬进新家的感受时说。日前,记者参加“高质量发展调研行”主题采访活动,来到埇桥区北关街道黄淮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