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竞争是中国经济成功的制度创造”,这是经济学家张五常研究中国经济得出的观点。显然,区域之间的竞合关系是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近年,我国提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随之出台。这也对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提出了很多新的课题:比如,统一大市场怎么建?招商引资怎么开展?
最近,各个层面对“远洋捕捞”的讨论热度不减,坚决打击、遏制、根除“远洋捕捞”的声音逐渐汇集,形成强烈共识。什么是“远洋捕捞”?主要是指一些执法机关和个人在畸形利益驱动下,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为什么会形成“远洋捕捞”这一隐疾?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明年要抓好九项重点任务。其中第三项重点任务有这样一句表述:“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此前,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中央为何一再强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 陈归辞 上海报道11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颇为戏剧性的“远洋捕捞”案:“外省某县”一民警和一协警,私带警用设备跨省抓企业家。他们先是以配合公安调查案件为由,将企业家从家中带走。
近期远洋捕捞的话题不绝于耳,话题缘起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一次发布会,其中一起“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的案例引发关注。什么是远洋捕捞,我们今天一起来了解一下。“远洋捕捞”,主要指的是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
它说的不是出海打鱼,而是个别执法机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违规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以执法办案之名,行刮取经济利益、罚没财物之实,引起了不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主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