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该事件发生在广东惠州,刘佳通过交友平台与36名30岁左右的深圳工薪阶层男性交往,以"结婚需先买房"为由,诱导男方购买惠州仲恺高新区玖璟台、昊艺尚苑等小区房产。她承诺支付3万元定金、共同还贷,并刻意回避在房产证上加名。男方购房后,刘佳迅速失联,导致受害者背负百万房贷。
“我的前女友叫刘佳”“前女友叫刘佳”以上这些男士的前女友竟然都叫“刘佳”他们还都是同一栋楼的业主。均表示自己是前女友“刘佳”介绍来买房的。近日,据阿姚告诉广东广播电视台:“刘佳”一再强调,要先买房再见家长才能同居。 为了引诱购房,刘佳甚至愿意出3万元的定金作为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