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10月1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周艳)庭审“无声”,司法有情,当案情并不复杂的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如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如何准确地了解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前不久,莱阳法院的庄严法庭上演了一场无声的诉讼,却温暖了当事人的心。
夫妻一方是残疾人可以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可以离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婚姻自由不仅是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残疾人离婚和普通人离婚的程序是一样的,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起诉无时间限制,但下列情形除外:【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细心的工作人员于是拿出笔和纸与对方慢慢地交流,在写满7页纸后,工作人员了解到事情的原委:三个人中,刘某与梁某为夫妻关系,两人于2010年3月经自由恋爱后在柳江县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导致感情破裂,加之婚前了解甚少,因此共同生活期间多次发生争执,如今双方要求办理离婚手续,又因双方都是聋哑残疾人,民政部门不予办理,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手续,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残疾人即肢体、语言、听力、精神、智力或多重存在长期缺损的人,这些缺损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或可阻碍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那么和残疾人离婚有什么规定?以下由罗军律师为您介绍。
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法警何继章发现一名年轻的女子在哭泣,由于无法语言交流,何警官找来纸笔跟女子进行文字沟通,这才知道女子姓何,她来到法院是要求与丈夫离婚的,但是不知道该如何办理手续,何某了解了法律程序后,离开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