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青梅竹马。他曾为我到处打工攒齐两人学费,我则为他放弃高薪工作洗手做汤羹。七周年结婚纪念日,他嫌太热不愿与我去三亚度假。转头却和公司女同事在沙滩手牵手捡贝壳。我高烧不退在检查室外等待,他接起电话,丢下我就去陪女同事检查。他口口声声只把她当妹妹照顾,还指责我心肠太硬。
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十七岁父母出车祸后相依为命六年,总以为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却还是抵不过白月光的回归,而就在我决心放弃后又从其他人嘴里得知父母车祸真相。当沈博文在庆功宴上说已经有喜欢的人的时候,全场安静了一秒。不少人回过神来之后眼神有意无意在我和他之间流转。
确实是我一开始先追求周肴的。也确实是我陪了他许多年的。但是他高中时期某次外出,在旅途中遇见了个姑娘,从此他便念念不忘至今。“青梅难敌天降”是道魔咒,锁住了我。......我不死心。为什么呢,一见钟情真的比日久生情来的更深刻更长久吗?
我杀了我的一生所爱。可杀之前,谁也没告诉我他就是我的所爱啊!他活着,是我的肉中刺。他死了,才能变成我的心上人。1我是个琴棋书画样样都十分精通的公主。论样貌,论才情,我要是敢说第二,这天底下便没人敢说第一。自小到大,我都是金尊玉贵地长大,凡是我所想,无一不应允的。
可他是太子嫡子,而我,是太子的侧妃。然后是一阵窒息的沉默,仿佛是在思索,最后好像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又实在无法忍受这令人尴尬的沉默,于是双手拍膝继续道,「如果你不习惯一个人吃饭,可以去太子妃那儿同我们一起用膳。
我和宋席青梅竹马十几年,恋爱四年。却抵不过天降白月光的四月。我累了,提出分手。后来,他红着眼眶,彻底崩溃:「不要分手好不好,你明明说过这一辈子只做我的新娘的。」男朋友揽着我,淡淡道:「青梅敌不过天降,这是你教会她的道理。」「现在,同样的道理还给你:竹马敌不过天降。
最初他喜欢我的时候,我还不知晓;后来我喜欢上他的时候,他已有别人。最后两个都单身的人,终于能够在一起了。 时光弄人,爱情更是。确实还深深爱着对方,但也确实不适适合的恋人。分手那天我们都说我们从头来过吧!我不知道我是否还能够和你重新从朋友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