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我们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最后一步会让我们选择申报方式。一个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另一个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那么这两种方式分别是什么含义?有什么区别呢?又该如何选择?今天就和申税小微一起来看~两种申报方式的含义1.
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月24日前完成缴费,可以选择批量扣款或自行缴费方式缴纳社保费,已签订扣款协议的将于每月11日-15日(遇节假日顺延)开展批量扣款,请确保账户状态正常、余额充足,批扣期结束后请自行关注是否扣款成功。
截至2023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到2.97亿人,占全国人口的21.1%。为进一步减轻子女负担,从2023年开始,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2023年度个税汇算已经开始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填报呢?一起来看看吧!
十月征期,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具体应如何操作?申税小微这就带您了解一下。0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功能菜单。02进入功能后,系统根据纳税人核定销售额与实际销售额进行业务判断。
申税小微,我家孩子今年上半年刚满3岁,个税App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我还没采集,还可以享受吗?您好,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扣除,也可以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
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罗晓飞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五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山东(不含青岛)自2024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
2024年12月,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全国推广实施。个人养老金个税政策规定,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