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湖口法院审理一起遗失物返还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经承办法官答疑释法,义务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2024年1月27日,(原告)郭某某在路上不慎遗失佩戴的金手镯,3日后报警处理,公安机关通过监控查找到拾得者陈某某。
近日,路人捡到金手镯称“发现变色后便扔掉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某如不能返还金手镯,其应赔偿原告郭某某损失16568元。此事件引起网友广泛讨论。案件情况:2024年1月27日,郭某某在路上不慎遗失佩戴的金手镯,3日后报警处理,公安机关通过监控查找到拾得者陈某某。
物归原主扬子晚报网3月16日讯 (通讯员 鼓公宣 周默然 记者 任国勇) 近日,南京一名小朋友拾金不昧,在捡到价值上万的金首饰后,第一时间在家人的陪同下将首饰交给了警方。经过多方查找,终于将首饰物归原主。
【来源:沧州晚报】“拾金不昧好小伙,他的名字叫金彪。义举人间品德高,物归原主传佳谣。”这是2月6日,渤海新区黄骅市人才家园小区居民张金彪捡到一只金手镯归还失主后,一位居民在小区便民群里有感而发作的打油诗。张金彪拾金不昧的优秀品质,赢得了小区居民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