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国际性节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一年一度的“3・15”又来了!“3・15”的来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d Consumer Rights Day)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据钱江晚报等媒体报道: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曝光多家企业,同时曝光女主播微信实为男运营专骗粉丝大哥、校园门口抽奖游戏横行专坑小学生、脚踩土坑酸菜、电动车超速、“免费WiFi”App暗藏陷阱等多种乱象,1。
图源视觉中国每年3月15日,都很“热闹”。商家们如坐针毡,媒体们揭黑曝光,消费者们吃瓜看戏。“315”是干什么的?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维护自身的利益和诉求。
315晚会是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国家政府部门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在每年3月15日晚共同主办并现场直播的公益晚会。它始于1991年,至今已有32年的历史。它揭露了许多涉及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问题品牌和产品,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