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机动车和电动车撞上后,又撞上停放在路边的车辆,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那么该由谁来为这场“飞来横祸”埋单呢?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最终判决由承保导致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 王美玉 通讯员 钟亚芝)电动车司机被货车撞上头部受伤,交警认定货车方全责。而因为电动车司机没戴头盔,双方就赔偿问题闹到了法院。
非机动车撞了机动车,如果是非机动车的责任,将承担机动车的损失费、自身损失费以及其他造成事故的费用。机动车当事人按照交通强制保险约定的有关金额赔偿后,不足部分由双方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证明上的具体责任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