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图表,北京,2025年3月6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及时了解维权渠道,关注维权时限,警惕代诉陷阱,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示,消费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反映维权诉求。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各位老师、家长,您和您家孩子在平时购买东西时,会关注商品上的信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