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奥斯曼帝国,有一个血腥的皇位继承制度,所有老皇的皇子们都会“竞争上岗”,人人都有机会继承皇位,但是没能上位的代价就是去死,这就是奥斯曼帝国的“杀害兄弟习惯法”,在这条法令下,每一位登基的奥斯曼帝国皇帝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开杀戒,干掉自己的兄弟姐妹和侄子们,如果手软了还会遭到大臣们的职责,违抗祖制,可以说在奥斯曼帝国当皇子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而这个制度居然维系了两个多世纪,期间被杀的宗室数不胜数。
“你不能决定你的父亲有多少个儿子,但是可以决定,在你继位后,还能剩下多少个兄弟!”---奥斯曼帝国的“弑亲继承法”奥斯曼帝国的王位继承制,可以用“弑亲继承”来形容,即新苏丹(国王)继位后,会将自己的所有兄弟全部处死,从而保证自己的地位不受威胁。
资料整理来源于:网络奥斯曼帝国(1299年—1923年),是土耳其人建立的多民族帝国,因创立者为奥斯曼一世而得名。奥斯曼帝国极盛时疆域达亚欧非三大洲。 领有巴尔干半岛、中东及北非之大部分领土,西达直布罗陀海峡,东抵里海及波斯湾,北及今之奥地利和斯洛文尼亚,南及今苏丹与也门。
咱们上期对苏莱曼大帝的立法行政做了简要的介绍,这位统治帝国46年的苏丹,对外连连用兵、不断征战,但整个帝国内部却还能相对稳定,尤其是奥斯曼这样一个多民族、多信仰、多地区的帝国,能在维持巨大战争机器运转的同时,弥合内部矛盾,这已经是苏莱曼这位“立法者”所展现的“奇迹”了。
奥斯曼帝国是历史上最为庞大和持久的伊斯兰帝国之一,其对世界历史和地缘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14世纪和15世纪,奥斯曼帝国继续通过征服和战争扩大领土,其中最重要的是征服君士坦丁堡的事件,发生于1453年,这一征服不仅标志着奥斯曼帝国的巅峰时期,也标志着东罗马帝国的终结,君士坦丁堡的征服使奥斯曼帝国得以进入欧洲,成为世界上最庞大的帝国之一。
相信大家都很了解李世民“玄武门之变”、朱棣“靖难之役”以及清康熙时“九子夺嫡”等一系列关于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故事,而且经过很多电视电影的夸大和渲染,很多人肯定会认为古人死守“立嫡立长”的成规而不作变通,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们是迂腐守旧、版版六十四的老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