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提到,最高法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依法惩治。
(本文作者张永华律师,法学博士,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刑事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金融案件辩护律师,合同诈骗案件刑事律师、经济案件刑事律师。专注于诈骗罪辩护律师和经济犯罪辩护、民营企业家辩护律师。
有些案件已“做成熟饭”,企业受损权益必须得到恢复。出于利益驱动,部分地区的执法机关在并不具有管辖权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民营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对这种做法,公众称之为“远洋捕捞”。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明年要抓好九项重点任务。其中第三项重点任务有这样一句表述:“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此前,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中央为何一再强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近来,个别地区公安机关在管辖权有争议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异地抓捕,超范围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民营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此类以“办案”为名、行“创收”之实的行为被称为“远洋捕捞”。这种现象不仅表现为跨省抓捕、资产冻结与高额罚款,部分地区甚至形成了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执法产业链”。
近日,一段包括“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的录音在网络传播,让异地趋利性执法这一司法实践上的顽疾再次得到社会关注。近年来,部分司法机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情况频发,其中有逐利之嫌的跨区域执法被称为“远洋捕捞”式执法。
来源:【海报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孙佃潇 报道因一桩旧案,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及其控股的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易”)陷入一场“飞来横祸”,并损失百亿矿权。近日,新湖集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已对此案提起申诉。
本报北京3月4日电(记者刘亚)近年来,“远洋捕捞”备受关注,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这种受利益驱动的趋利性执法司法,不仅恶化营商环境,也会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针对“远洋捕捞”,在短短一天时间里,发生了两件大事,力度空前,实属罕见。12月16日,“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发表了署名为“张近山”重磅评论,称异地执法的“远洋捕捞”式黑手必须斩断,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
11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相关信息公开后,其中一起“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的案例,在舆论场上引发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