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师报】教育惩戒并非一个新话题。从世界范围看,各国的教育惩戒有很大差异,但无疑基本会依据本国实际衍生出相关的规定。就我们国家的教育发展史来看,从古至今教育惩戒就没停止过,它是和教育伴生的,我们从私塾先生手里的戒尺就能看到那时“教育惩戒”的样子。
漫画/高岳调查动机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这一鲜明表态,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
资料图:某地一小学正在上课。图/新华社据新黄河报道,9月18日,有广西南宁市的学生家长向记者爆料,称南宁市兴望小学一年级某班级的学生因上课说话,被一位杨姓老师用胶布封住嘴巴。19日,涉事教师证实了此事,并表示事后已向学生及家长道歉,自己目前已被学校辞退。
不当的教育惩戒对被教育者心理、身体、思想的影响也是引发校园民事侵权、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的诱因,因此,依法治校背景下,如何正确认识教育惩戒、了解教育惩戒的必要性、构建科学合法的教育惩戒体系,是当下教育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应有之举。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保证学校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没有惩戒的教育,就是一种脆弱的、不负责任的教育“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
近日,河北某中学一名教师上网课临近结束时,强制要求学生投屏聊天记录,并把学生与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公布在网课直播平台上,引发学生的不满。此事也引发热议,当地教育局一工作人员称,该教师管理方式失当,目前学校已予以停课并辞退。
来源:【中国教育报】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老师批评后诉学校侵权,学校是否应当担责?如何平衡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权与维护学生权益之间的关系?近日,有媒体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涉学校纠纷典型案件。
原标题:教育惩戒,须保证监督“有效并在场”日前,“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扬声器”事件进一步发酵,涉事老师发视频称自己被投诉,迫于压力已离职。但更多疑点浮出水面——涉事学校疑为山东省滕州市某小学,但工作人员否认该老师为本校职工。有声音质疑此事系摆拍,是又一个“秦朗丢作业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