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在全市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通告如下:一、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须佩戴安全头盔,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骑着摩托,乘着风,听着喜爱的音乐,在乡野间的小路上飞驰,这是很多人享受生活的一种心情释放!警察只在执行公务的时候才骑摩托车,尤其是交警,他们平时需要维持城市交通的通畅,光靠走路肯定是不行的,此时就需要交通工具来代步,一般都是汽车和摩托车,路程远一点的可以使用汽车,如果是堵车的道路则可以骑摩托车,因为摩托车的优势就是灵活小巧,交警们可以第一时间赶到出事地点处理事故,所以交警们骑摩托并不是某种“优越感”在作怪,而是公务需要,骑摩托车是交警们的特权,他们可以利用这份特权更好的处理交通事故,缓解交通压力。
近年来,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一个个血淋淋的惨痛事故,时刻警醒我们,心存侥幸、终有不幸。希望此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警示片》,能够警醒广大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骑行,远离交通事故伤害。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为进一步维护本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但是,摩托车在给我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因其驾驶构造简单、稳定性弱等特点,更因为一些骑行者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使摩托车交通事故如影随形,摩托车已成为当前交通肇事死亡率最高的车种之一,因此,对于广大摩友来说,安全骑行、文明骑行、守法骑行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