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是具有规范体例格式的公务文书,是各级机关实施领导、进行管理、处理公务、沟通联系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
规定规定,是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时使用的文种。1.规定的写法(1)标题。一般由发文单位、事由和文种组成,也有只由事由和文种组成的。有些规定需要暂行的,应在标题的文种前加上“暂行”字样。(2)正文。
公文起草,也称草拟,是公文写作的最为关键和核心的步骤,是发文办理的第一道程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公文起草应当符合以下七条规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