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经营,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采用自主经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确需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应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11月5日,市教育局出台《南阳市中小学家长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设立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学校定期邀请有意愿的家长报名参加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提高保障能力,稳定校园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修订公布了《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坚持基本大伙(保障性伙食)由高校自主经营,确保学生基本饮食需求,发挥保障供应、稳定菜价作用。
(全媒体记者王丙双通讯员刘振立)11月5日,南阳市教育局出台《南阳市中小学家长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设立学校食堂家长开放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肥市中小学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强化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联合建立《合肥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办法》,助力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
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合肥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中小学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办法》规定,学校是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2024年12月27日,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关于《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办法》)。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意见反馈联系电话:029-88668671,电子邮箱:sxjyhq@163.
日前,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昆明市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2月4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4日前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人民网北京9月10日电 9月9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5部门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要按规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学生带量食谱制定与公示制度。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确每餐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和班级负责老师与学生同标准共同用餐。该条例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
来源:福建教育微言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全省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日前,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
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 近日,市纪委监委、市教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办法,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持续推进“校园餐”专项整治,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守住膳食经费管理红线,切实保障师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