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明确标签、说明书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
来源:经济日报 近年来,教育培训行业的发展受到市场关注,与此同时,行业内部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退费难”“卷款跑路”等现象屡有发生,有的培训机构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截留、私分、挪用或侵占机构资产,有的甚至将个人债务转嫁给机构……种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亟需整治。
南都讯记者宋凌燕 发自北京 2月8日,教育部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第八条指出,幼儿园、中小学在职教师、教研人员不得从事校外培训活动。条例征求意见稿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和教研人员,应当取得教师资格。
为依法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防范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4月8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培训机构如何收费,预收费如何监管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教育部网站9月12日消息,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办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郑州市东风路一处曾经的校外培训机构大门紧锁。郑州农业路一家教培机构已经人去楼空。□本报记者 翁韬 文/图“双减”改革实施两年以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保障“双减”改革不断取得实效,10月15日,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
进入10月,一批新规将陆续施行。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治理“假国企”蹭名乱象、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涉及教育、医疗、食品安全、道路交通等多方面。和国是君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研究了即将实施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该办法并没有一刀切。比如,对于个性化培优的教育需求,还是给予了一定的空间。目前给我们打电话咨询线上一对一辅导的一线城市家长开始增加,而且以所谓的‘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他们的孩子学习成绩总体还是不错的。
近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对培训场所、培训内容、人员资质和收费标准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具体有哪些内容值得家长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