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赵慧 通讯员 王子薇)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不少新规法条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那么,分手后,高额彩礼应该返还吗?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高额彩礼问题凸显,社会公众对彩礼纠纷也比较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制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于2024年2月1日起实施。
2021年,在南京工作的小李和小张举行了婚礼,但双方仅共同生活了4个月,还没办结婚登记就分手了,之后小李要求女方退还各项财物30多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不同,是以缔结婚姻为直接目的;而为表达或增进感情给付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等不属于彩礼范围。
男女双方举办婚礼,并未办理婚姻登记,共同生活后因感情不和最终分手。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约财产而引发的纠纷,原、被告双方依据地方风俗举办酒席之后,在共同生活时发现三观上存在分歧,原告吉某向被告符某表示无法缔结婚姻关系,便向符某主张返还彩礼,但被拒绝,遂成讼。
订婚后同居但没有领证,分手后15万彩礼和“五金”能不能要回来?日前,湖南岳阳平江法院对陈某起诉李某及其父母李某某、余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进行了宣判,由三被告共同返还原告彩礼的65%即礼金人民币8万元以及“五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给付被告汤某12万元及黄金首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笔款项、礼品可以认定为彩礼。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所给付的彩礼原则上应当予以返还,但是不能忽略共同生活之实,仅仅因为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请求返还全部彩礼,不利于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 通讯员 秦世璞已举行结婚仪式但尚未办理结婚证,女方提出分手,是否应退还彩礼?11月22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郑州新密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一起彩礼纠纷作出判决,结果显示:女方退还男方订婚礼金21800元、结婚彩礼28000元以及首饰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