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试指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指南》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一条 为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各县市场监管局,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作要求,指导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规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市局研究制定了《济宁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两个规定”工作指南》,请转发本辖区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并抓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3、74号令的贯彻落实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特种设备“两员”考试指南,全面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试点开展本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抽查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