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价根据电压等级按每千瓦时0.487元或0.477元执行;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有关部门将严格落实电价政策,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减少群众充电费用支出。 电价按居民合表用户执行。
5月1日起,全省工商业分时电价将进行调整。业内人士透露,这次新政将有利于工商业,也让众多新能源车主从中受益。我省从2004年起实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其中9点到14点为高峰,20点到22点为尖峰,其余为平段和低谷。此次调整最大的变化是“峰”、“谷”时段的划分。
近日有网友在洛报集团百姓呼声发帖咨询电动车充电费调整后涨价了?洛阳市发改委最新回复一起来看看网友咨询:国家发改委颁布电动车充电新规,可是洛阳部分小区,新规基本电量加服务费比以前还要贵。回复部门:发改委网友:您好。
12月12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指引小区充电电费不得高于居民电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 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吕鉴蕾)据黄石市发改委官方微信消息:9月13日,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
电动自行车是现如今很多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加,引导电动自行车进行户外充电,也成为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用电安全的当务之急。说起电动自行车车主充电的烦恼,那还真不少。既要看充电桩“挤不挤”,还要看充电价格“贵不贵”。
来源:起点新闻 7月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就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发出通知 其中明确自2024年8月1日起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也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
红网时刻新闻12月20日讯(记者 肖帅)“电动车充电价格一下翻了倍。”日前,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平台发帖称,自家小区的电动车充电棚充电价格大涨,原本充满一度电费用在1元左右,现在达到2元。电动自行车充电棚的价格涨得合理吗?时刻帮记者日前展开了调查。
来源:【西安日报】9月26日,西安市发展改革委、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规范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降低群众充电负担,引导群众户外充电。
收费标准高昂、收费模式混乱、价费区分不够明晰......日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对西安多个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情况进行了走访了解,探听市民群众的真实声音与普遍需求,多位市民呼吁,希望西安可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