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眼问政”栏目收到网友留言,贵阳市万科新都荟小区多位居民近半年自来水费缴费金额一模一样,居民查询自来水费缴费详情发现,缴费项目除了用水费外,还有污水处理费、城市垃圾处理费等项目,且用水费标明为阶梯收费。为什么会出现缴费金额连续多次一样的情况,自来水收费标准又是怎样的?
华声在线9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蒋睿 通讯员 钟佳燊 唐小春)9月2日,湘潭市举行污水处理按效付费签约仪式。湘潭市住建局与湘潭市河东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签约,污水处理费按污染物浓度削减率计算付费,标志着湘潭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污水处理按效付费模式。
记者19日获悉,广东省住建厅组织起草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意见稿》提出,缴纳义务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将被处以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来源:【华声在线】华声在线9月4日讯(记者 蒋睿 通讯员 钟佳燊)9月2日,湘潭市举行污水处理按效付费签约仪式。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湘潭市河东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现场签约,实行污水处理费按污染物浓度削减率进行计算付费,这标志着湘潭市在全省率先成功推行污水处理按效付费模式。
近日,为加快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供水行业规范化管理,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水价机制,发挥价格杠杆调解供需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和财政局发布关于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及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政策自9月1日起执行。